绿色碎片成关键 淄博博山交警12小时告破肇事逃逸案

鲁网8月15日讯2025年8月11日21时10分许,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博山区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317省道岳庄医院附近路段,一个行人躺在地上,伤势严重,受伤原因不明。接到报警后,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值班民警张子晗与同事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对现场及周边进行勘察,与此同时120急救中心也在对伤者实施现场抢救,但遗憾的是由于当事人伤势过重,经医生确认当事人现场死亡。而通过现场勘查,现场并未发现其他车辆,民警怀疑这很可能是一起性质恶劣的肇事逃逸案件。

鉴于案情重大,值班民警及时向大队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汇报,并对事故现场再次进行细致勘查。经过民警对现场反复勘查,在现场伤者头部附近发现了一个2cm*0.5cm左右的绿色漆片,除此之外便没有其他有价值线索。随即,民警又连夜调取了现场周围“公安监控”及“民用监控”,直到次日凌晨2点左右,在现场北侧一监控内,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有顶灯的车辆,再结合现场发现的绿色漆片,嫌疑车辆很可能是一辆绿色出租轿车!缩小范围后,民警连夜又对现场周围的监控卡口进行梳理排查。经过不懈努力,终于筛选出嫌疑车辆为车牌号为鲁CTU5##的出租汽车。这时天已经亮了,值班民警克服疲劳,立即调取该车相关信息,并对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了追踪。发现该车于案发后凌晨2点左右,从博山驶往张店,并且该车的前挡风玻璃已被拆除。为防止嫌疑人继续毁灭证据,值班民警立即奔赴张店查找肇事车辆。最终于次日上午9时30分,在张店区考工路某小区附近找到了正准备修车的鲁CTU5#号出租车及嫌疑人王某某。

当民警对其进行询问时,王某某的回答则是支支吾吾,避重就轻,妄想掩耳盗铃,逃避处罚。后经过民警对肇事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在该车右侧A柱残存的前挡风玻璃碎片处发现有些许人体毛发,在面对这“微小”而关键的证据时,王某某的心理防线终被攻破,交代了发生事故的事实,以及事故后自行拆卸前挡风玻璃企图销毁证据。

后通过王某某对事故现场的指认,以及找到被丢弃的车辆前挡风玻璃,至此经过12个小时的不懈追踪,“8.11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嫌疑人王某某已经到案。

在这里博山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法网恢恢时而不漏!”交通事故逃逸不仅会导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和驾驶证处罚。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处理。(通讯员 王雯清 尚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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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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