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市的家具店老板肖新良,在一条短视频下面留言12个字,竟被湘阴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令人费解的是,从一审到二审,法院都维持了这一明显不当的处罚决定。直到省高院出手,这起荒唐案件才得以翻案纠正。
在主观动机上,明知是虚假消息,仍然故意在网络上散布,这是构成寻衅滋事行为的要件。但肖新良在视频下评论,是在表达观点,不是对事实进行散布。行为后果和社会影响方面,仅有6个点赞和1条留言,影响面非常小,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毫无依据。
这桩案件并不复杂,当地警方拘留错了,法院作为专业的审判机构,不该在“证据明显不足”和“过罚明显不当”上犯错。更为荒唐的是,二审法院依然维持原判。肖新良已经被一审法院驳回,上诉时肯定准备了更为充分的理由,会努力把道理阐明得更加清晰。法官即使业务不精,但看了上诉理由,也该认识到一审法院究竟错在哪里。
一桩简单的案件,居然要等到省高院来翻案,我们的反思可不能就此翻篇。一审和二审的法官,究竟是业务水平低到令人惊讶的地步,还是作风有问题,受到其它方面因素的影响,故意枉法判决?背后的真相是什么,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
针对该案涉及的执法司法行为,岳阳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启动调查程序。期待这次调查不是走过场,而要把警方执法、法院审判过程中犯错的原因查个水落石出,让犯错者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维护好法律的公平正义。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评论员 伍少安
编辑 李海钦
二审 金 妮
三审 蒋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