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挖矿在我国是否违法?全面解析现行政策与法律风险

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兴起,虚拟货币一度成为市场焦点,而“挖矿”作为虚拟货币发行和流通的基础环节,也引发了广泛讨论,尤其是在我国,虚拟货币相关政策经历了从探索到规范的过程,许多从业者及普通投资者都关心一个核心问题:现在虚拟货币挖矿是否犯法? 要回答这一问题,需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及实际执法实践,从多个维度进行分析。

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定性:从“灰色地带”到“全面禁止”

虚拟货币挖矿本质上是利用计算机硬件(如GPU、ASIC矿机)进行哈希运算,争夺记账权并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其核心争议在于:虚拟货币本身并非法定货币,挖矿活动可能涉及能源消耗、金融风险、投机炒作等问题。

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态度经历了三个阶段:

  1. 早期探索阶段(2017年前):区块链技术被视为新兴领域,挖矿活动未被明确禁止,部分地区甚至将其作为产业创新尝试。
  2. 初步规范阶段(2017-2020年):随着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加剧,投机炒作现象凸显,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同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未直接禁止挖矿活动。
  3. 全面禁止阶段(2021年至今):2021年5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随后,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明确要求“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严禁新增挖矿项目,有序清理存量项目”。

现行政策下:挖矿为何被禁止?是否构成违法?

《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挖矿活动的监管进入“全面禁止”阶段,从政策逻辑看,禁止挖矿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能源消耗与“双碳”目标冲突

虚拟货币挖矿(尤其是比特币挖矿)属于高耗能产业,据剑桥大学研究数据,2021年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超过1500亿千瓦时,相当于整个挪威的用电量,我国“双碳”(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高耗能、低产出的挖矿活动与绿色发展方向严重背离,因此被列为“淘汰类产业”。

金融风险与监管套利

虚拟货币挖矿与虚拟货币交易紧密关联,而虚拟货币交易存在价格操纵、非法集资、洗钱等风险,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进一步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防范处置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挖矿作为虚拟货币产业链的源头环节,其存在客观上助长了交易炒作风险。

法律依据:违反产业政策与金融监管规定

从法律性质看,挖矿活动本身并非直接触犯《刑法》中的某一具体罪名,但违反了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监管规定,属于“非法行为”,具体而言:

  • 产业政策层面:《通知》明确要求“严禁新增挖矿项目,加快有序存量清退”,地方政府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若新增挖矿项目或未按时清理存量项目,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相关部门可依法责令关停、没收设备,并处以罚款。
  • 金融监管层面:《防范处置通知》规定,为虚拟货币挖矿提供“营销、支付、技术、场地、设备等服务”的机构或个人,需“立即停止相关业务”,否则可能被视为“变相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面临监管处罚。

挖矿活动的法律风险: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责任

虽然挖矿未被直接写入《刑法》作为犯罪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关联行为引发法律风险,具体包括:

行政责任:罚款、关停、没收设备

根据《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对新增挖矿项目,相关部门可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未及时清退的存量项目,可采取断电、断网等措施,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2022年四川、内蒙古等省份曾开展大规模清退行动,关停数百个非法挖矿场,没收矿机数千台。

民事责任:合同无效与经济损失

若个人或企业通过租赁场地、购买设备等方式参与挖矿,相关合同可能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2021年浙江某法院判决一起“矿场租赁合同纠纷”,双方约定出租方提供场地用于挖矿,法院最终认定合同违反《防范处置通知》的强制性规定,判决合同无效,出租方有权收回场地,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不得要求返还。

刑事责任: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等

虽然挖矿本身不构成犯罪,但若涉及以下行为,可能触犯刑法:

  • 非法经营罪:若组织大规模挖矿,并以此牟利,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依据《刑法》第225条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江苏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挖矿案,犯罪嫌疑人利用境外服务器组织挖矿,涉案金额超亿元,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被逮捕。
  • 破坏电力设备罪:若挖矿活动未经批准擅自接入电网,或窃电,可能构成《刑法》第118条规定的“破坏电力设备罪”。
  • 洗钱罪:若将挖矿所得虚拟货币通过非法渠道兑换成法定货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可能构成《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洗钱罪”。

地方实践:政策执行差异与注意事项

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地区对挖矿活动的执行力度存在一定差异:

  • 挖矿集中地区:如四川、云南、内蒙古等曾因水电、风电资源丰富成为挖矿聚集地,政策执行更为严格,存量清退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对新增挖矿“零容忍”。
  • 非传统挖矿地区:部分省份对小型、分散的“个人挖矿”监管相对宽松,但若涉及规模经营或关联非法活动,仍会严厉打击。

需要注意的是,“未明确禁止”不等于“合法”,根据《立法法》,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监管规定具有法律效力,违反相关规定即属违法,即使部分地区未主动查处,挖矿活动本身仍处于法律灰色地带,随时面临政策收紧和执法风险。

挖矿在我国已被明确禁止,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综合来看,虚拟货币挖矿在我国已被国家政策明确禁止,属于违法行为,尽管其未被直接列为刑事犯罪,但违反产业政策、金融监管规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罚款、关停、没收设备)、民事责任(合同无效),甚至因关联行为(如非法经营、窃电、洗钱)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个人和企业而言,应坚决摒弃“挖矿暴富”的幻想,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挖矿及相关活动,需关注政策动态,尤其是在“双碳”目标和金融风险防控的大背景下,国家对虚拟货币产业链的监管将持续趋严,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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