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类个人破产”试点
司法“宽容失败”,诚信债务人“信用修复”
南报网讯(通讯员刘毅陈妍岚记者马忆玲)接过印着鲜红印章的信用修复证明书,王勤(化名)长舒一口气。曾被百万债务压得喘不过气的他,终于卸下了压在心头的巨石。近日,“类个人破产”制度在南京法院试点执行,王勤获得修复信用的机会。
王勤18岁走进工地,从打零工一步步干到带班组长,再到创办自己的建筑劳务公司……巅峰时期,手下有上百名工人。在同行眼中,他是白手起家的典范。
然而2020年后,王勤的公司因管理漏洞、投资失误,债务迅速累积。为了还债,他放下老板身份,重新回到工地,绑钢筋、搬材料,有活就接。尽管收入微薄,王勤想着:赚一笔还一笔,钱总能还清。
但精神上的煎熬远胜于体力劳累。“进入执行程序以来,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出行受限了,账户也被冻结了。”王勤说,虽然自己渴望二次创业,但信用惩戒带来了种种限制。
今年4月,事情迎来转机。王勤偶然得知南京法院正在开展“类个人破产”试点工作,随即递交申请。
类个人破产是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一项创新探索。法院根据申请,依照财产调查、参与分配、执行和解、失信惩戒等法律规定,参照企业破产原则和精神,促成债权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同意对其免责,在免责考察期届满后终结执行,以此帮助确无履行能力的诚信被执行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能力。
据承办法官介绍,当时,王勤在全省4家法院共有10件被执行案件,涉及债务总额近百万元。为集中清理债务,经上级法院协调,这些案件被交叉指定至高淳区人民法院集中办理。
法院深入走访王勤所在社区及债权人,全面核查他的诚信状况、财产状况与债务成因。“调查显示,王勤的债务多为支付劳务工资、投资亏损所致,并无赌博、挥霍或转移财产、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行为。”承办法官表示。基于这一结论,法院裁定受理其“类个人破产”申请。
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被指定为管理人,并指派执业律师开展具体工作。管理人告诉记者,结合王勤实际还款能力,最初提出“5年归还本金90%”的计划,“但多数债权人担心还款周期过长、履行率低,迟迟不能达成一致。”
为破解僵局,区法院又联合银行为其纾困,在评估王勤的信用分和偿债力后,量身定制融资方案。最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清偿方案,同意王勤“一次性归还欠款本金80%”。由于债务一次性履行,债权人也同意提前结束对他的信用考察期。
就在上个月,王勤拿到了信用修复证明书,这标志着他在法律层面获得“新生”。
“类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为诚信的债务人亮绿灯,通过修复信用让他们重拾对生活的希望。”承办法官介绍,这是司法对“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理念的温暖回应,同时,针对经司法程序审查认定的诚信债务人,量身定制金融纾困方案、提供低息信贷支持,可以重点帮助解决“一次性筹集大额资金”难题,为知错能改的诚信者切实架起重生之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