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新论】暴力阻挠采访,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践踏

一则“昆明广播电视台记者采访被打”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据通报,涉事装修公司负责人夏某某因阻挠推搡记者,不仅导致记者受伤、设备损坏,最终也为自己换来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事件虽已得到依法处理,但其背后的警示意义,却远不止于对个人的惩处。

记者,是社会的守望者。记者的镜头和笔触,承载着揭露真相、回应关切、监督社会的责任。在此次事件中,记者是应市民投诉,前往调查装修合同纠纷这一与百姓利益切身相关的问题。这本身就是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正当事务。涉事负责人夏某某非但不配合厘清问题,反而情绪失控,暴力相向,这种行为首先是对记者人身权利的侵犯,但更深层次看,更是对公众知情权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公然挑战与践踏。他试图用暴力掩盖的可能不只是自身过错,更是一种对“被曝光”的恐惧和对规则的无视。

值得肯定的是,在此次事件中,从公安机关的迅速出警、依法查处,到新闻工作者协会的坚决介入、有力维权,再到记协组织的及时发声、看望慰问,展现出了快速而有力的协同响应。执法机关的果断裁决,明确了暴力抗法的代价;行业协会的鲜明态度,筑牢了新闻工作者权益的后盾。“零容忍”的态度和高效的处置,向社会传递了一个强烈信号:记者的正当采访权受法律保护,任何试图用暴力手段阻挠真相揭露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不仅是对受伤记者个人的慰藉与支持,更是维护了法治尊严和新闻行业的正常秩序。

然而,我们仍需深思,为何在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此类暴力阻挠采访的事件仍时有发生?很大程度上源于,部分单位和个人对舆论监督的性质存在错误认知,将媒体的曝光视为“找麻烦”,而非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契机。这种狭隘的对抗思维,不仅无助于矛盾的解决,反而会激化冲突,最终酿成恶果。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畅通的沟通渠道和有效的监督机制。舆论监督不是敌人,它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问题解决的重要力量。

保护记者,就是保护真相;捍卫采访权,就是捍卫公众的知情权。镜头不容侵犯,权利不容践踏,任何向记者挥去的恶拳,最终都只会砸向挥拳者自己,并必然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厉惩罚。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评论员 金妮

编辑 李海钦

二审 伍少安

三审 蒋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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