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推动小区公共收益缴存至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资金“换个口袋” 居民更加安心
南报网讯(通讯员李海城记者邓露洁)8月15日下午,玄武区珑润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将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产生的首批公共收益2.1万元,缴存至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今年,玄武区指导前期物业企业依法合规将公共收益缴存“入户”,自6月完成全市“首缴”后,截至目前已在全区累计完成4例。
2024年10月1日,《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实施。《条例》第六章第六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应当将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前期物业企业对新规理解不透彻,导致资金归集渠道不畅。
为推动前期物业公共收益规范管理,今年4月起,玄武区房产部门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新签前期物业合同项目,精准掌握各项目公共收益分配比例。经过摸排,全区一共梳理出10个新项目,交付时间从2021年至2024年不等,均未成立业主大会,符合《条例》依规缴纳条件。
“一方面,我们对物业企业发放正式提示函,将政策新规讲清楚、说明白。”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工作人员“点对点”直接沟通项目物业经理,指导企业缴纳路径与流程。
今年6月,玄武区天颂花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率先响应,将2.6万元公共收益缴存进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这是自2019年来,南京市首例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将公共收益补充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我们从2021年6月正式入驻天颂花园小区,目前公共收益主要来源于场地租赁、电梯广告等。”深圳星河智善生活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经理郭以祥介绍,按合同约定,公共收益30%归物业服务企业所有,70%归属于全体业主,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
此前,物业将按照半年度、年度为节点,将公共收益的收入、结余情况面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现在公共收益缴纳进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对于物业企业而言,有效避免了过去因代管资金而引发的矛盾风险。”郭以祥说。
对于业主而言,也不仅是资金“换个口袋”装。“公共收益有了官方监管,我们可以更加安心。”天颂花园小区业主李先生表示。在后期需要使用资金时,业主们也可依规提起申请,实现公共收益“收入—监管—使用”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玄武区天颂花园小区等4个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已完成缴纳,缴存金额达9.58万元,公共收益这一业主的“共有钱袋子”管理更规范,基层治理也更加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