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时评评论员 唐小兰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多名消费者发现,当前国内儿童票判定标准不一,让不少家长感到困惑和不解。在浙江上大学的余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她计划暑期带刚满10岁的妹妹去天津某海洋公园游玩。按照公园的购票规定,身高1.4米以上儿童需购买240元的全价票。余女士的妹妹虽然才上小学四年级,但身高已超过1.5米,只能购买全价票。而余女士本人凭借学生证,却能购买195元的大学生优惠票。“这合理吗?妹妹才上四年级,就不能享受儿童票了?”余女士问道。
大学生凭“证”优惠,小学生凭“高”全价,当小学生因身高超标,门票比大学生还贵时,这合理吗?公平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落实儿童票优惠政策,究竟该看身高,还是该看年龄?在过去中国户籍登记制度尚未完善时,身份信息难以准确核实,以身高作为判断标准更直观且效率更高。当然,儿童按身高享受优惠政策,并不是身高标准一成不变,相反,始终紧跟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生活需求,经历了数次调整。比如,铁路的身高标准变化,从“1.0-1.3”到“1.1-1.4”再到“1.1-1.5”直到“1.2-1.5”,适时地调整身高标准,能够最大程度保障个体差异的公平公正,更符合我国儿童平均身高逐年提高的现实情况,顺应社会期待,符合国家优惠政策的初衷。
不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儿童身高超高的情况愈发常见,单纯以身高划线必然导致“超高儿童” 权益受损。数据显示,我国12岁儿童身高中位数已达1.5米,远超多数景区1.2至1.4米的优惠标准。如果国内公交、铁路、景点等设施采取“以身高论儿童”的“一刀切”规定,容易令“大个子儿童”丧失应有的福利,等同于变相剥夺越来越多儿童享受优惠的权利。
显然,“唯身高论”存在明显局限,已经不符合优惠政策的初衷,还容易在无形中形成“身高歧视”。要契合时代发展的需求,就需要实施“按年龄”或“按身高”标准的双轨制购票方式。比如,2023年新规实施后,铁路部门引入年龄标准(6-14周岁可购儿童票),并保留身高标准(未实名制情况下身高1.2米至1.5米可购半价票),回应公众对法律公平性的期待,也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落实。
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有法治护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显然,这是普惠到底的生动实践,让儿童优惠票回归儿童年龄本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儿童票标准的选择,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公平问题。打破儿童票标准不一的乱象,亟待完善顶层设计,画出法律的“硬杠杠”,也要符合社情民意,探索“凭身高、凭年龄、凭证件”的多维方式,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儿童票体系,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平等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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