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增浩
8月8日,宁阳县公安局华丰派出所,接辖区群众王某报警称,其停放在某超市门口的电动车不见了。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一边安抚王某情绪,一边根据其描述的车辆特征和停放位置调取周边的监控视频,并走访附近店铺和商贩。40分钟左右,民警接到群众孔某报警求助称自己骑错别人的电动车了。经询问,民警发现该群众骑错的电动车,正是王某丢失的电动车,遂联系两人同时来到派出所。
原来,孔某借邻居的电动车到超市采购,王某当时也将电动车停在超市门口,两辆电动车外观相似颜色相同,且都未拔车钥匙,孔某在离开时没有仔细观察,再加上对车辆不熟悉,于是错骑了王某的电动车,邻居在孔某还车时,发现不是自己的电动车,于是立即拨打了110报警求助。在民警的见证下,两人互换回自己的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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