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嫌疑人从千里之外到威海主动投案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王震 通讯员 胡义娜

近日,根据反诈平台线索,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桥头派出所通过耐心细致的劝导,让两名嫌疑人从千里之外主动投案,用一场 “法理相融” 的执法实践,既维护了法律威严,又温暖了群众心间。

线索指向“卡主” 电话规劝显震慑

“根据反诈平台推送的信息,这两名嫌疑人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桥头派出所办案民警介绍,核查身份信息时发现,二人作为一级卡卡主,按照相关规定无法启动网上追逃程序。

“硬办法行不通,就用软办法沟通。” 民警决定以电话沟通为突破口,从法律后果、家庭责任等多个角度展开劝导。“你们出借的银行卡可能被用于诈骗、洗钱,看似‘举手之劳’,实则已经触犯法律。现在主动自首,退赔损失,还能争取从轻处理;如果一直逃避,只会错上加错。” 电话里,民警既讲清法律条文,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强调主动纠错的重要性。

一次次耐心沟通中,嫌疑人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听了警官的话,我们才明白问题有多严重,愿意马上过去自首。” 电话那头,两名嫌疑人的语气从抵触转为愧疚,最终明确表示将尽快赶到桥头派出所。

跨省投案退赔 宽严相济显担当

几天后,两名嫌疑人陈某、胡某分别从湖北、江苏,跨越千里赶到桥头派出所。“我们真的知道错了,不该贪小便宜出借银行卡。” 到案后,二人不仅如实供述了出借银行卡的经过,主动退还了卡内的被害人的损失,共计3万余元。

考虑到二人系主动投案且积极退赃退赔,警方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罚款处罚。同时,民辅警结合案件细节开展普法教育:“银行卡不是普通物品,出借就是为违法犯罪‘铺路’,以后一定要守住法律底线。” 两名嫌疑人连连点头,承诺绝不再犯。

警方提示,凡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易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诈骗罪等罪名。一旦发现涉“两卡”犯罪线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若已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停止,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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