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万事兴”,夫妻之间本应相互尊重,以和气之态沟通交流。然而,当拳头取代了言语,戾气吞噬了理智,伤害的便不仅仅是血脉相连的亲情,更会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倘若因家庭矛盾而动手伤人,法律将如何裁决?安顺市西秀区的一起夫妻打架案件,便为我们清晰展现了法律有坚守不可逾越的底线,亦有温情一面。
冲动后夫妻双双受伤
家住安顺市西秀区的彭某(男)与李某为夫妻关系。2024 年,彭某以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而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不予支持。此后,双方矛盾非但未得到缓和,反而持续激化。2024 年岁末的某一天,彭某与李某在两人共同经营的店铺门前发生激烈争执,随后冲突升级,演变为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彭某手持棍状工具,狠狠砸向李某的头部,致使李某当场晕倒在地。后经司法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一级,而彭某则构成轻微伤。
轻伤一级已犯罪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致人身体受伤达到轻伤一级,即触犯刑律构成犯罪,须承担刑事责任。
2025年1月,西秀区检察院充分考虑彭某行为的危害性,对彭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彭某被执行逮捕后,李某向检察机关出具了谅解书,多次主动向检察机关申请对彭某变更强制措施,以便二人共同担起家庭负担。
西秀区检察院依法对彭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最终对彭某变更强制措施,让其取保候审。
法庭上流下悔恨泪
2025年3月,西秀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彭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至西秀区法院。
近日,西秀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判决彭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在法庭上,彭某郑重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检察官、法官以及辩护律师纷纷结合法理与情理,耐心细致地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彭某听后,当场流下了悔恨交加的泪水,他明确表示自愿认罪悔罪,决心改过自新,用心经营好自己的家庭。
西秀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司法实践中,因夫妻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屡见不鲜,施暴者常以“情感纠纷”“一时冲动”为由辩解,但法律从不因关系特殊而网开一面。守住情绪红线,方能守护团圆最硬的底牌;守住法律红线,方可守护家庭的最后屏障。“家庭矛盾一旦突破法律底线,法网不会徇私,伤人者必将付出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孙远铭
二审 肖慧
三审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