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怀磊 通讯员 纪桂民
近日,莘县交警大队执勤二中队民警在辖区重点路段巡逻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三轮车行迹异常,执勤民警将其拦停进行例行检查。
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一股浓重酒味,便利用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检测。结果,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在进一步检查驾驶员信息时发现,该男子于2023年5月21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对此,该男子对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当场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解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及再次酒驾的法律后果。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