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挖矿变异,公务员虚拟货币挖矿的隐忧与规制

近年来,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挖矿”活动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尽管我国已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全面叫停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但仍有个别人员受利益驱动,试图“钻空子”,其中甚至出现了公务员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现象,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更与公务员的职业操守、纪律要求背道而驰,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并严肃规制。

公务员虚拟货币挖矿:多重违规的“高危行为”

公务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肩负着执行国家政策、维护公共利益、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责,其行为必须以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为底线,部分公务员却利用职务便利或业余时间参与虚拟货币挖矿,这种行为涉嫌多重违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拟货币“挖矿”消耗大量能源,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悖,且易滋生洗钱、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2021年,国务院金融委明确要求“坚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此后多部门联合发文,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公务员参与其中,显然属于明知故犯,触碰了法律红线。

违反公务员纪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虚拟货币挖矿本质上是逐利行为,即使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也违反了“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纪律要求,损害了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性。

损害公共利益与公信力,公务员若利用工作单位的电力、设备等资源进行挖矿,更是对公共资源的侵占;若因沉迷挖矿影响本职工作,则损害了行政效率,更严重的是,公务员作为“公权力”的代表,其参与非法挖矿行为一旦曝光,将严重透支政府公信力,引发公众对干部队伍的负面评价。

公务员参与挖矿的动因与风险隐患

公务员群体参与虚拟货币挖矿,背后既有利益诱惑,也有监管漏洞的因素:

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带来的“暴富幻想”是主要诱因,部分公务员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挖矿”只是“业余赚钱”,却忽视了其非法本质;甚至有人利用信息差或技术优势,试图通过“隐蔽挖矿”牟取暴利。

监管难度不容忽视,相比大规模“矿场”的集中式挖矿,个人或小规模的“隐蔽挖矿”更具隐蔽性,有的利用家用电脑、服务器“挖矿”,有的甚至租用境外服务器“远程挖矿”,给监管带来了挑战。

这种行为的风险隐患巨大:一是法律风险,一旦被查实,将面临党纪政务处分,甚至刑事责任;二是职业风险,公务员身份可能因此丧失,多年职业生涯毁于一旦;三是社会风险,个别案例可能被放大,引发对整个公务员队伍的信任危机。

多措并举:筑牢公务员队伍“拒挖矿”防线

遏制公务员参与虚拟货币挖矿,需从法律、监管、教育等多方面发力,构建“不敢挖、不能挖、不想挖”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法律震慑与纪律约束,应进一步明确公务员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处分标准,对顶风违纪者从严查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形成“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效应,将“禁止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纳入公务员录用、考核、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从源头上划清红线。

二是完善监管技术与协同机制,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内部网络、电力资源的监测,利用大数据技术识别异常算力消耗或能源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隐蔽挖矿”行为,网信、金融、能源等部门需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对公务员参与挖矿的线索进行快速核查,切断利益链条。

三是深化思想教育与价值观引导,通过专题学习、案例警示等方式,让公务员充分认识虚拟货币挖矿的违法性、危害性,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和价值观,关注公务员群体的合理诉求,保障其合法权益,避免因收入差距或心理失衡而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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