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矿虚拟货币归哪个部门管?一文读懂中国监管框架

近年来,虚拟货币的火爆吸引了众多目光,挖矿”作为虚拟货币产生的源头环节,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和相关风险的显现,中国对于虚拟货币挖矿及相关活动的监管也日益明确和严格,挖矿虚拟货币到底归哪个部门管呢?这是一个多部门协同监管的体系,不同环节、不同方面由不同的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进行管理。

核心监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

对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本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尤其是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1283号),这份文件堪称是中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 定性为淘汰类产业: 该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
  • 清理整顿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方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立即停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逐步存量清退,这意味着,发改委负责从产业政策、项目审批、能耗管理等宏观层面,对“挖矿”活动进行禁止和清理整顿。

行业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

虚拟货币的交易、兑换、衍生品交易等金融活动,则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牵头,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多个部门进行监管。

  • 明确金融属性和风险: 央行等部委多次发文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 禁止相关业务: 包括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撮合交易、作为中央对手方清算交易、代币发行融资(ICO)、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均被明令禁止。
  • 银行和支付机构禁入: 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等服务。

虽然这些规定主要针对交易环节,但由于“挖矿”是虚拟货币的源头,其产出的虚拟货币最终需要通过交易实现价值,因此对交易环节的严格监管,也从事实上封堵了“挖矿”产出的主要流通渠道,构成了对“挖矿”活动的重要约束。

能耗与产业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尤其是比特币挖矿,是典型的高耗能产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在监管中也承担着重要职责。

  • 能耗管控: 工信部负责工业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对于“挖矿”这种高耗能行为,会将其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范围,限制其用电。
  • 能源监管: 国家能源局负责监管电力市场秩序,打击“挖矿”企业偷电、盗电行为,以及违规使用优惠电价等,一些地方曾出现以“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名义为“挖矿”提供便利的情况,这也属于工信和能源部门的监管范畴。

信息内容与网络安全监管部门:中央网信办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网信办)则在信息内容传播、网络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

  • 信息清理: 负责清理整治网络上传播的虚拟货币“挖矿”相关信息,打击相关虚假宣传和误导性信息。
  • 网络安全: 监管“挖矿”程序可能带来的网络安全风险,以及利用恶意程序进行“挖矿”等违法行为。

公安司法机关:公安部、司法机关

对于涉及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及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打击。

  • 打击犯罪: 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如利用他人设备“挖矿”)等犯罪活动,司法机关则负责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中国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监管并非由单一部门负责,而是形成了一个以国家发改委为主导(针对“挖矿”活动本身定性及清退),央行等多部门协同(针对金融交易及相关业务),并辅以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能耗与产业)、中央网信办与网络安全)以及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全方位、多层次、跨部门的协同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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