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推出大中专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优惠政策

鲁网10月9日讯(记者 王玉龙)近日,潍坊市医疗保障局、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推出《关于做好大中专学生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全市高校及职业院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效提高大中专学生医疗保障水平。

在潍坊市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都应依法依规参加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按每人300元缴纳。

待遇政策:

(一)大中专学生可选择按学制趸交,趸交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趸交期内调整新增的个人缴费部分。

(二)新入学大中专学生首次在潍坊参保的,集中缴费期内缴纳下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后,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大中专学生在本市范围内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参加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

(四)在潍坊市参加居民医保的大中专学生,在生源地、父母常住地及实习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政策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

(五)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居民医保的大中专学生,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转为参加职工医保,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从参加职工医保缴费之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六)大中专学生享受成年居民高档缴费的医保待遇。

办理方式:大中专学生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按照学籍名单到县市区医保中心、市属各开发区社保中心集体做参保登记,缴费以代收代缴方式为主。对新入学、转学或退学、毕业的,学校应及时为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若大中专学生为低收入困难群众,可以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

责任编辑:赵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