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怀磊 通讯员 纪桂民
8月26日下午,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朝城中队民警在妹冢镇程庄村路段开展午查酒驾行动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行驶轨迹异常,执勤交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对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
检查中,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一股浓重的酒味,便利用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测得驾驶人酒精含量为23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男子在几年前就曾因酒驾被处理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面对查处,男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深刻认识到了“再次酒驾”的严重性。执勤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讲解了酒后驾驶的危害以及“再次酒驾”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