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幼儿园大班保教费减免
今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公办民办幼儿园同免
东南网8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梁静)昨天,厦门各区教育局陆续向家长发出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大班保育教育费减免的一封信,其中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厦门将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这里的“幼儿园学前一年”,指的就是幼儿园大班。
免保教费标准方面,各区明确:“保教费按照区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免除。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此次幼儿园大班减免保教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在全国范围执行。通俗地理解,此次减免的是幼儿园大班的保教费,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
公办园方面,由国家机构举办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利用财政性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保教费全免。也就是说,公办园由于性质有所差别,收费标准也不统一,但教育部门办园,集体办、国企办等公办性质幼儿园大班的保教费都按原等级收费标准全免。
民办园方面,需要参照同类型公办园的免除水平进行减免。具体而言,厦门公办幼儿园目前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是:省级示范园560元/生·月;市级示范园460元/生·月;区级示范园420元/生·月,普通园390元/生·月。对照相应等级,如果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按这一标准收取,那么将直接全免,如果此前幼儿园的保教费不按上述标准收取,那么需要对照幼儿园的等级,扣除上述收费标准,就是今年需要缴交的保教费,如果此前收取的保教费低于上述标准,则不会补差。
举例说明:如果是即将上民办一级园大班的孩子,原本保教费得交500元/生·月,那么如今只要交110元/生·月,即参照同类型的公办普通园扣除对应的390元/生·月。如果是普惠性民办合格园,原保教费的收费标准是250元/生·月,那么就按250元/生·月标准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