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被西咸新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依法处以罚款并责令项目停工。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咸社罚字﹝2025﹞2046号),该公司在中马产业园项目中未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涉嫌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在劳动保障部门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该公司仍未按要求整改。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西咸新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对其作出责令项目停工,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另一份处罚决定书(陕西咸社罚字﹝2025﹞2045号)显示,该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行为,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同样在限期改正后未整改,依据相关法规,被处以同样程度的处罚:责令项目停工,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0元整。
两项处罚决定均于2025年8月20日作出。截至目前,暂未披露该公司是否已缴纳罚款或完成整改。
公开资料显示,陕西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属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地陕西西安。注册资金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袁国庆,主营业务包括市政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环保工程、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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