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229个班,民办1269人,2025年泰山区中小学招生计划公布

8月15日上午9点,2025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召开。会上发布了《2025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2025年泰山区中小学招生流程安排表以及各学校招生计划等内容。

其中,2025年泰山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229个班,民办计划招生1269人;2025年泰山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189个班,民办计划招生2686人。

据了解,今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将于8月16日组织开展。

《工作方案》中提到,小学入学条件为:需要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具有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非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对于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情况,《工作方案》规定,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期满一年以上;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泰山区务工或经商;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稳定住所。

初中入学条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泰山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具有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自有住宅的区外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工作方案》指出2025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行,区教体局做好统筹组织、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落实好招生工作。

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充分考虑男女比例均衡、上一年级休学学生复学需求等因素,编班后学生不得变动。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编班。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节点做好宣传释疑、教育引导等工作。

《工作方案》对于房屋产权进行说明,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份额应为10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

《工作方案》要求各公办学校要按照2014年开始实行的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需提供相关证明)的除外,各公办学校依据近四年或者五年招生的数据信息,认真做好房产年限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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