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吴晓菁)近日,厦门机场海关在监管入境航班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关员在该旅客行李箱内找到二次封装的薯片、威化饼等“膨化食品”,零食袋内部塞满烟弹和烟具。
经清点,海关从零食袋中共查获加热卷烟9940支,电子烟烟弹108个,电子烟烟具24个。旅客自述试图通过伪装方式携带上述物品入境,目的为代购谋利。目前,海关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关于电子烟征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进境旅客在行李物品总值不超过免税数额的前提下,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者雪茄20支,或者烟丝500克。旅客进境可免税携带电子烟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没有标识烟液容量的电子烟,禁止携带进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