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生育!西安发布政策及配套措施

8月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配套措施基本完善,生育友好氛围更加良好,人口结构不断优化;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8个。到2030年底,全市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更加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与需求基本平衡,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更加合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实施方案》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生育待遇保障机制;落实住房、交通和税收等支持措施;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体系;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等五方面提出具体工作任务。

将参保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标准提高至2500元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到2030年底,每个区县力争拥有1所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1所危重孕产妇和1所新生儿救治中心。

加强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儿童保健室)标准化建设,提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从事儿童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生配备水平。推进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下沉和均衡布局。

逐步优化完善生育保险医保政策体系,将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纳入西安市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将参保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标准提高至2500元。参保职工和居民在二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取消分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全部报销。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所需参保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确保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推动完善促进妇女就业的制度机制,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严禁设立歧视性条件,促进女性平等就业。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关于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强度等方面的特殊劳动保护相关规定。

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结合学位供给情况,推动多孩子女同校(园)就读。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可建立孕妇休息室、哺乳室,配备必要的母婴服务设施,更好满足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需求。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学校、社区、群团组织等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

多子女家庭买房 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在公租房分配时,对符合公租房分配资格的多子女家庭分配两室一厅房源,解决其居住问题;对于通过公租房资格审核且审批为公共租赁住房最低租金标准的多孩家庭,在轮候期间按照审批人数发放租金补贴;对于通过公租房资格审核且为我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多孩家庭,在分配时给予优先。

落实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适时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对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支持力度。

将我市儿童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票政策由“每一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30厘米的儿童乘车”调整为“每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两名身高不足130厘米或年龄6周岁以下儿童乘车”。

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以及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依法定额扣除。

新建小区在其幼儿园开办期间 结合实际增加3岁以下托班

支持社会力量在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等就业人群密集区域以及社区建立托育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社区整体规划,规划建设幼儿园的新建小区在其幼儿园开办期间,结合实际增加3岁以下托班;建立健全幼儿园开设托班的相关政策及监管机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普惠托班;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建设托育机构。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推动育幼服务有机嵌入社区。

2025年底,全市建成1所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5所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5个特殊儿童托育点、10个用人单位办托点、100所公办托育机构、110所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打造“长安养育”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品牌,逐步形成“一街一公办”“一社区一机构”托育服务圈。

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城镇集中供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依法设立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基金,向托育行业提供增信支持。建立托育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市属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学前教育及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打造西安育幼人才实训基地,深入实施托育人员岗位培训计划,强化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上线智慧托育信息化平台,为群众提供预约入托、入托体检和家托共育等服务。

按照3年一周期制定发展规划 加快培养一批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实施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通过增加公办学位供给,扩大优质资源总量,全面提升公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提升,严格准入管理,落实扶持政策,加强监督考核,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可持续发展。到2027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根据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对2025年以后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县和郊区县学校予以倾斜,每区县每年打造培养2-3所有发展潜力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3年一周期制定新优质学校成长发展规划,加快培养一批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 据西安市政府官网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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