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女性生育可额外申领3倍失业金

南报网讯(记者余梦娇)8月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88号),切实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南京市正式启动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业务受理。

申领条件为,自2025年3月1日起,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政策实施后生育的方可申请)。申领时限为,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发放标准为,申请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的3倍。需要注意的是,加发金额为额外增发,不影响原失业金领取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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