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一七旬老人出游途中突发疾病抢救无效身亡 相关责任如何划分?

7月12日中午,参加“2025豪门盛宴新疆全景空调专列17日游”的宝鸡市民周程波(化名)及妻子一行4人,登上了由西安驶来、开往新疆的旅游专列。行程中,71岁的周程波在18日凌晨突然发病,抢救无效,身故于临时停靠的奎屯火车站。

老人说行程太劳累了

旅游中途突发不适

“出发前我父亲还好好的,没几天就死在了千里之外,这谁能接受?”7月24日,因处理父亲后事而身心交瘁的周链(化名)告诉记者,其父原是宝鸡一工厂职工,退休后很长时间都在成都给他带孙子,“平时喜欢吹电吹管,在抖音里有不少粉丝,以前去过一些地方,但总体上出游不多。”

周链说,前不久,父亲看到陕西港青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青旅公司)宝鸡门店的工作人员发的旅游专列视频,觉得非常好。

周程波夫妇在7月2日前,两次转款港青旅公司共计12860后,并由好友崔师傅代表一行4人(包括周程波夫妇)与港青旅公司签订了团队境内旅游合同。根据合同,他们将参加“2025豪门盛宴新疆全景空调专列17日游”,旅游地点包括吐鲁番、喀纳斯、库尔勒及喀什等地的多个景区。在他们出发当天晚上9时多,远在成都的周链给父母打微信电话,但没能打通。次日上午,其母微信告诉他已到达新疆,并抱怨此次坐的绿皮车,虽是“独享四人间”,但卫生差、找不到充电插座,厕所有时没水,喝的热水时有时无,后悔没有坐飞机。其父更是向其抱怨,总是列车到站下车后才能有电、有网。周链说,在与父亲生前最后一次视频通话中,老人说行程太劳累了。

7月17日上午,专列旅游团从民宿出发,乘车赶往新疆禾木景区。此时已是此次新疆全景游的第5天。乘车途中,周程波忽然感到胃部不适,继而呕吐。见状,下车后老伴向当地地接导游古丽(音)询问附近是否有药店,并向其提出希望随团队医前来诊治,但均没有结果。直到18时左右一行人重新返回列车上,周程波的老伴才通过随团导游朱某某找来了队医徐某某。

从感到胃部不适到下午返回列车,周程波只服用了一次随身携带的胃药。

发病紧急抢救

火车临时停靠站点

周链的母亲向队医徐某某描述了当时周程波的症状,“包括胃疼、胸疼以及延伸至喉部的疼痛,而且呕吐,发冷汗……”

徐某某拿出携带的血压计为周程波测量血压,得知他服用过胃药后,提醒过一会儿可能还要发烧,如发烧可服用自带的感冒药,同时强调中成药不要直接倒进嘴里,要用温水冲开服用。当时,同在周程波身边的崔师傅见其测量血压的动作不够熟练,还质疑过对方的医生身份。

7月17日晚10时前后,周程波开始出现低烧,老伴给他服用了一袋感冒清热颗粒。

18日凌晨30分钟左右,崔师傅的妻子忽然发现原本睡在下铺的周成波趴在了地上,手里拿的手机屏幕还亮着,忙喊醒周链母亲,她学着之前在电视里看过的心肺复苏动作,急忙做起急救。

醒来的崔师傅也加入抢救。因周程波微胖,两人无法将其抬到铺位上,便赶忙去邻近车厢找了两名乘务员来。随后,又是掐人中,又是做人工呼吸。待随团的3名队医赶到,抢救力度更大了。列车得知突发情况后,通过拨打紧急求救电话,让本要直达伊宁的旅游专列,在距离最近的奎屯站临时停靠。

此时已是18日凌晨40分左右,周程波被从列车上移至奎屯火车站站台继续抢救。经过奎屯医院急诊科医护人员的全力施救,最终仍不幸身故。后来开出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周程波于18日凌晨1时13分去世,死亡原因为“猝死”。

对于好友的不幸离世,崔师傅夫妇感到痛惜。崔师傅称,周程波在宝鸡站上车时,可以用“生龙活虎”来形容,上车后的前几天,状态不错,只是17日中午在禾木景区下车游览的时候,听其说胃有些不舒服,“当时还让他在禾木游客中心躺了一会儿,并按照土方,给他人中和肚脐眼处分别滴了几滴风油精”。

崔师傅称,他怎么也没想到,此后仅仅十多个小时,人就走了,“要是能及时将人送到附近医院,或许还能保住一条命”。

宝鸡文旅局表示会立刻督办

家属决定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周程波抢救期间,老伴急忙给远在成都的周链打去电话,但他没接到。周链说,他当时睡得很沉,直到手机再次响起才接上,一听竟是参与抢救的医生打来的。得知父亲在奎屯站已不治离世的消息后,他震惊不已,一大早即坐上飞机,赶往新疆,在当日下午约3时赶到了奎屯火车站。

此时周程波的遗体已被送往奎屯市殡仪馆安放。由于处理后事需要死亡证明,周链先后找当地公安机关和急救单位开具,可连跑了两天都没办下来。

“新疆当地的一个地接导游受港青旅公司委托,帮我办这件事,因为事发后当地医院出了急救,当地警察也出了警,故死亡证明既要有医院的,也要有公安局,警察说,要认可医院开出的死亡原因,必须得做尸检才行……”周链说,在听到此话的那一刻,他心里甭提多难过了,好在经过反复沟通,终于在7月21日中午,拿到了当地派出所开出的“排除机械性损伤”的死亡证明。

出于对港青旅公司处理态度的不满,7月21日周链分别拨打了新疆、西安和宝鸡三地的12345市民热线,宝鸡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张科长联系他,表示会立刻督办此事。

7月23日,周链代表死者家属与港青旅公司委派的处理人员曾某某达成协议,决定通过诉讼方式维护各自合法权益。7月24日10时,遗体在奎屯殡仪馆火化。

尽管父亲周程波已经火化,可周链却心绪难平,“在旅游团发的行程单上,有一条是‘70周岁以上(含本数)-75周岁的旅游者,需提供三甲医院开具的3个月内的有效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如果公司能做到这一点,父亲在旅游合同中‘身体状况’一栏就不会填‘良好’了,同样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意外了。”

周链称,其父有轻度高血压,平时服用降压药,血压可控制在135毫米汞柱左右。而在此次新疆旅游途中,每天都在服用降压药。如果旅游团及队医能了解到这一点,就不会发生随后的意外了。

在周程波与港青旅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中,记者发现,并未见周链所说的“70周岁以上(含本数)-75周岁的旅游者,需提供三甲医院开具的3个月内的有效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的约定。该内容实际出现在一份“大雁号品质旅游专列”行程单的“免责责任书”里,只是既无人签名,也无公司盖章。

旅行社称

老人在安全告知书上确认签字

7月23日上午,港青旅公司负责人尹先生表示,事发后,公司第一时间便派人前往奎屯,后又委托了一人全权处理善后。就家属对公司未在老人上车前检查身体的质疑,他称,公司履行了安全告知义务。在旅游专列发车前的7月11日下午,曾发微信告知周程波不能隐瞒涉身体疾病,当时他微信回复是“好的”;后在临上车前,要求其在出团安全告知书上再次确认签字,周程波也签字确认了。随后,尹先生出示了其手机上的周程波本人的签字。他称,在17日周程波出现胃疼后,队医立即对其进行了诊视,并及时进行处理。事发后,原本公司是要带抚慰金去慰问死者家属的,可由于家属已通过12345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故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

尹先生介绍,此次出行有六七百人,配有3名队医。当记者询问队医是否具有相关行医资质以及证书时,其表示是有的。但对于记者问“队医在车上对周程波检查身体时是否查出异常”,他称暂时还不清楚。

对于“告知”,周链有着不同理解:“老年人在签合同的时候,一是看不清楚,二是不一定了解具体情形,因此作为组织者,旅行社就应该提前告知子女,其父母去哪里旅行了以及是什么样情况,这才是负责任的告知。如果做到这一点,至少旅游团能尽到随时关心和警示的义务,规避意外的发生。”更令周链气愤的是,虽然旅游合同上称此次出游为“豪华盛宴”“全景空调专列”,但实际上所乘不过是“绿皮车”而已,“老旧火车拉那么多老年人远游,本身就比较高危。”

同样对列车环境感到气愤的崔师傅告诉记者,专列在到下一站之前,水龙头基本是没水的,上厕所也没法冲水,味大,苍蝇乱飞,加上噪声大,休息也不好,“这样的条件,跟‘豪华’就不沾边,对老年人而言,简直就是受罪”。

近年来,随着我国“银发旅游”市场快速增长,老年旅游专列因行程舒缓、集体氛围浓厚而备受青睐。然而,由于老年群体的生理脆弱性,普通车辆与极端环境的风险性,令“老年旅游团”存在的安全隐患日渐突出,有的甚至发生了安全事故。因此,旅游企业如何确保老年游客的出行安全,有关部门如何做好对老年旅游团从组织到出游的监管,均需要深入研究,给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律师观点

若列车实际环境与合同不符 组织方则存在过错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旅游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在此次事件中,若组织者港青旅公司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行程单中虽有要求7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健康证明,但未落实在合同中;列车实际环境与合同描述不符,以及队医在老人发病时处理不专业等,均可构成组织者的过错。

如经调查,旅游组织者存在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需对老人的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赵良善强调,依照法律预定,老人对自身安全也有一定注意义务,未完全尽到该义务,也就存在一定过错。每位老人对自身身体状况更为了解,未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承受能力,虽有轻度高血压但未告知旅行社,以及在旅游过程中,对行程劳累程度等情况估计不足,均可能影响其身体健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如老人需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则减轻旅游组织者的赔偿责任。

“老年人长途旅游前,签合同时务必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包括行程安排、服务标准、交通工具、住宿条件等,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涉及老年人特殊要求的条款,如健康证明、年龄限制等,要如实提供信息并确认。此外,也要关注合同中关于保险的约定,以及发生意外后的处理方式和责任承担条款。”赵良善建议,老年人在签订合同前尽量进行全面身体检查,保留体检报告,若有病史应如实告知旅行社,避免因隐瞒病史导致风险。老人可要求旅行社在合同中明确其对老年游客的安全保障措施,如配备专业医护人员、提供必要急救设备等。与此同时,老年人亦可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以增添一份权益保障,更好地规避风险。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潘津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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