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5日下午,2025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司法服务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主题论坛上,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大法官阿伊莎·马利克进行视频发言,介绍了巴基斯坦的气候案件经验,为司法服务提供了经验。
阿伊莎·马利克谈及,巴基斯坦气候变化b表现在气温和降雨量的长期变化,出现气温升高、洪水泛滥、干旱、冰川融化等现象。这些问题使灾害易发地区、弱势社区(即妇女儿童和占全国人口的60%的农村人口)更加脆弱,因为他们受到的冲击最大。
如今,巴基斯坦法院认为环境问题、气候变化问题与权利问题直接相关,因此法院将保障生命权、尊严权和财产权作为解决气候变化相关问题的基本法律依据。总体方针是确保代际公平,明确权利,并敦促政府采取行动,同时考虑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然而气候变化由人类活动引发,其影响深远且复杂,这使得涉及气候因素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被清晰识别和归类。
对此,阿伊莎·马利克解释到,“所以气候相关案件是指法院审理的涉及到全球气候改变的案件,“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时,需要看到一个案件是否影响气候,比如建设活动、修路、采矿、工业等。”
阿伊莎·马利克认为气候变化可能涉及跨境,是多区域相互影响的。因此需要考虑的是:谁是造成气候变化的责任方、谁来赔偿损失、如何计算损害赔偿、救济措施又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气候证据。
阿伊莎·马利克随后解释,气候证据用于法院评估损害和损失,然后决定谁是弱势群体。为此,法院需要大量可靠的证据来了解问题、确定风险、损害和赔偿。这就是为何会把气候变化与权利联系起来。
气候证据是目前还在关注和研究的领域,这方面没有规则可循。阿伊莎·马利克分享了一直为法院所用的一些证据。如研究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和公认的可信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查阅报告等。
法院可以咨询学者、专家,请相关人士出庭解释具体问题,解释为什么正在发生的事情会影响气候变化,以及该问题在多大程度上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和职责范围。
基于此,气候证据的研究领域正在不断发展,“关注科学、关注法院的需要使气候案件的审理能够与时俱进,能够更符合时代的需要。”阿伊莎·马利克强调。
随即,阿伊莎·马利克分享了巴基斯坦的实践经验。她认为,需要关注气候变化议题的最新发展,不断更新认知。“法官需要密切追踪全球司法实践动态,尤其在气候科学领域关注科学证据的转化,以及关注法院在气候案件中如何评估科学依据。”
气候变化并非当下或者一时的影响,因此她提出,审视气候变化议题时必须以全球的视角去审视,必须考虑对未来世代的影响。另外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将这一原则纳入每个司法环境,法院通过裁判指引带动各方共同找到解决方案并致力于推动和强化可持续发展。
“在书写的判决书中予以体现所有的相关内容。因为每个判决都将成为后续案件的参考,它们记录着时代课题,也引领着未来行动。”阿伊莎·马利克对此强调。
如何构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动态平衡?阿伊莎·马利克认为必须聚焦系统性解决方案,司法裁判应对接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将政府气候行动计划纳入考量框架。审理案件时能够纳入宏观视角,把权利与国际公约义务结合起来,而这些国际公约以及根据公约创立的框架能够推动气候正义。
对于当前气候案件的审理实践,伊莎·马利克指出,“法官应主动看到案件中的气候相关性,更加主动地采取行动,多视角看待问题、主动配置“环境-气候”双重视角。”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净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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