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杜晓丹
6月19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解读》,解读称,为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增长,现对烟台市两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自2025年6月23日起执行。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符合国家多孩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和购买新建现售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30%。
本次政策优化前,上浮额度不可以累加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本次政策优化后,上浮额度可以累加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
购买高品质住宅、购买新建现售商品房、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符合其中一项的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符合其中二项及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160万元。
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到期年龄上限
男性由65周岁调整到68周岁,女性由60周岁调整到63周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上述政策自2025年6月23日起执行,本通知执行之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予追溯调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次调整不涉及的政策仍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