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不实,博广天兴食品被罚79.7万元

近日,厦门海关公布东山博广天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冻煮章鱼块等申报不实出口案。

当事人:东山博广天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建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666888165Q

地址:东山县大沃水产综合市场

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2024年12月20日,当事人委托厦门泉晟达报关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冻煮章鱼块26000千克,申报商品编码:1605550000,申报单价:16.5美元/千克,申报总价:429000美元,报关单号:371120240000591628。经海关查验,实际货物为冻煮章鱼块100千克,另有10360千克的鱿鱼和章鱼等内脏未申报,应归入商品编码0511919090,与当事人申报不符。当事人行为构成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以上行为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查验记录、当事人的陈述、查问笔录、出口退税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2号)第十条第(五)项、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79.7万元。

该公司官网显示,博广天兴食品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头足类速溶海鲜系列生产、加工、出口及海洋生物技术开发的企业,也是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福建省章鱼加工标杆企业、福建省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我公司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包括约5000吨冷藏库、6个速冻库和一条产量1.5吨每小时的双螺旋速冻线,拥有IS022000认证、HALAL认证、美国HACCP认证,日本等其他国家的资质,得到了FDA和日本客户的认可质量体系经过多年的审查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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