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新市民:
为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经市政府同意,依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杭发改社会【2021】177号),自本公告之日次月起,调整“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部分指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部分指标分值
(一)调整就业及参加社保情况指标,在本市市区缴纳社保的计分标准由原先0.5分/月调整为1分/月,上限仍为120分。
(二)调整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指标,租住合法居住房屋的计分标准由原先的6分/年调整为10分/年,上限调整为80分;居住年限的计分标准由原先的5分/年调整为0.5分/月,上限调整为120分。
二、调整部分指标赋分要求
调整社会服务指标中参加志愿者服务的计分规则,参加志愿服务时长每天上限4小时,每周上限10小时,累计达20时起计2分,每增加20时加2分,以近5年内的服务时长有效。
三、其它说明事项
市民申请杭州市居住证积分,或将积分应用于落户、入学、体检等事项,所涉及的其它政策、规定均保持不变,继续按照《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其中,符合积分落户条件,在本市市区确无他处可落户的,可申请落户居住地公共集体户,具体可咨询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6日
积分相关问题问答
一、
积分篇
这次有哪些指标体系做了调整?
根据《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要求,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缩短普通劳动者落户年限,对“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中的“社保”指标;“住所”指标中的“租住合法居住房屋”项;“居住年限”指标以及“社会服务”指标中的“志愿者服务”项这四个指标内容进行了调整。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中的“社保”指标做了哪些调整?
标准分值由原来的0.5分/月,调整到1分/月,最高分值120分不变。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中“住所”指标中的“租住合法居住房屋”项做了哪些调整?
标准分值由原来的6分/年,调整到10分/年;最高分值由原来的30分,调整到80分。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中的“居住年限”指标做了哪些调整?
标准分值由原来的5分/年,调整到0.5分/月;最高分值由原来的100分,调整到120分。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中“社会服务”指标中的“志愿者服务”项做了哪些调整?
“志愿者服务”项标准分值和最高分值不变,但积分规则进行了优化调整,按照志愿者服务业余公益性质的特点,对志愿者服务时长增加时长要求:每天上限4小时,每周上限10小时。
调整后的指标体系什么时候实施?
7月1日起,开始按照新的指标体系积分。
如果在7月1日之前已参加了积分申请,并且也出分了,准备参加9月份的积分落户报名,分值会有变化吗?
会的。7月1日开始,将会按照新的指标体系进行积分,已出分的也会根据新的指标体系重新计分。
本次积分指标调整对今年的积分入学有影响吗?
今年的积分入学应用计分指标截止时间为4月1日之前获得,所有参加积分入学应用人员的积分已锁定,不受本次积分指标调整的影响。
二、
积分落户篇
积分申请是不是就参加积分落户了?
不是的,积分申请和积分落户申请分别是两个不同的申请。积分申请是将《居住证》持有人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的一个过程,申请的积分可应用于相关公共服务(积分入学、积分落户、积分体检等),目前积分申请是常态工作日均可申请,申请后积分定期更新。
积分落户申请是获得积分分值后的其中一种应用,根据自身需要,在获得积分分值后满足一定的条件再提交申请。目前是需达到100分,在每季度末的一个月提出落户申请。
9月份积分落户时的住房指标中的租住分值是不是提高了?
是的,7月1日起已经按照调整后的分值计分了,达到落户分值的即可参加9月份的积分落户申请。
我要参加三季度的积分落户,积分申请最迟在什么时间提交?
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积分申请受理后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20个工作日后可查询本人积分情况,要在9月1日前取得积分,积分申请最迟需在8月1日前提交。8月1日后提交的积分申请只能在9月1日后才能获得分值核定,是不符合积分落户规则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