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主余凤
6月13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临沂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残联联合印发《临沂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5章21条,其中总则4条、认定条件3条、认定程序9条、服务管理和监督4条、附则1条。
《办法》明确了认定条件。在范围方面,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在收入方面,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支出方面,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在家庭财产方面,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条件,但在两个方面予以适当放宽。一是允许拥有评估价值不超过当地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机动车辆;二是重度残疾人或大病患者家庭拥有2套普通住房,但非居住房产实际由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长期居住且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名下无住房的,可通过民主评议研究纳入救助范围。
《办法》指出,刚性支出的范围包括:生活支出,医疗支出,教育支出,残疾康复支出,因灾、因意外费用支出和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外认定的其他支出。
《办法》要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工作程序参照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执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其中大病患者须向县区医保部门申请,经医保部门审核确认后,对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个人负担费用,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待遇。
《办法》明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资格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在有效期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按照规定获得相应社会救助或者帮扶。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申请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前期已经提交且无变化的申请材料,不要求重复提交。
据悉,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别于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传统社会救助对象,其家庭成员一般拥有一定收入,但因在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方面的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其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实际困难。做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工作,是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减缓“悬崖效应”,形成梯度救助格局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