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杭州公布了对淳安县交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杭交工罚﹝2025﹞90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显示,该单位主要违法事实为:2025年4月1日15时55分,淳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淳安县文昌村至富文村林区公路新建工程童家畈1号桥检查时发现淳安县交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淳安县交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壹佰陆拾贰元整。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淳安县交通运输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壹佰陆拾贰元整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淳安县交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斌,为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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