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据灵光小杭的查询,符合申请条件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办理:
1.杭州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鉴定表(A3纸打印)原件4份;
2.近期一寸免冠照4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根据相应的疾病提供省、市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申请之日前1周内出具,加盖医疗专用章或诊断证明专用章)1份;
5.提供本人在医院治疗的病历材料,长期患病的,只需提供近两年来的病历材料原件1份;
6.动过手术的癌症病人,需提供病理切片报告、手术记录和入出院记录;未动手术的癌症病人,需提供穿刺报告,放、化疗记录和入出院记录原件1份。
申请时间:杭州市人力社保综合服务大厅(中河中路248号)二楼5-12号窗口,法定工作日9:00-17:00。
杭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到户籍所在地的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劳动能力,非杭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到杭州市人力社保综合服务大厅(中河中路248号)申请鉴定劳动能力。企业在职职工向最后参保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