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日上汛 防汛关键期为7月16日至8月15日

为做好我市汛期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市防汛抗旱工作专班近日下发通知,我市自2025年6月1日8时起正式上汛,主汛期为7月至8月,防汛关键期为7月16日至8月15日。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今年我市防汛工作面临的形势,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把责任落实到防抗救全过程、各环节,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须立即到岗到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筑牢防汛抗旱责任防线。各级各部门要各尽其责,发挥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防范重大水旱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以防御山洪灾害、河道和小水库、城市内涝、超标准洪水等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山洪河道、小水库(塘坝)、堤防、闸涵、淤地坝、排水管涵、泵站等防洪排涝设施和危旧房窑、矿山企业、尾矿库及各类蓄水设施、在建工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低洼易积水区域等防汛重点环节、易险区域的巡查排险,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重点库堤、险工险段、重要部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安全。要紧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城市易涝区等重点区域,落实工程防御和群测群防措施,扎实做好灾害防御和城市内涝防范,确保不出问题。

通知强调,气象、水文、水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预报,提高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完善落实信息共享等各项工作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报送防汛工作机构,与防汛工作专班有关成员单位共享。要认真抓好暴雨预警“叫应”和转移避险工作,气象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预警信息要全面共享,预警信息发送既要横向到边,也要纵向到底,确保预警信息传递到“最后一公里”。市、县两级防汛抗旱工作机构要落实防汛会商制度,为防汛工作专班指挥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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