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e’起护苗·守护成长”北京市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高院介绍了北京市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事例,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关于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教育的指引》(下称《指引》),内设23项具体建议。(5月29日 《北京青年报》)
网络世界光怪陆离,对好奇心旺盛的未成年人而言,既是知识宝库,也暗藏凶险漩涡。当笔者读到报道中“未成年人单次游戏充值高达310万元”时,数字的冲击力瞬间穿透屏幕。这不仅是令人揪心的个案,更是数字时代“护苗”行动的一声急哨。据了解,近三年,仅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的近700件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和直播打赏案件,平均标的额达8万余元,消费低龄化、大额化趋势可谓触目惊心。
更令人不安的是,发布会上披露的案例:不法分子以“线上交友”“童星选拔”为糖衣,线下实施侵害;假借“网恋”“体检”之名,诱骗拍摄隐私影像;更以“游戏代练”“账号充值”为饵,掏空孩子乃至家长的钱包。更需警惕的是,部分孩子因网络安全意识薄弱,反被蛊惑成为侵害他人权益的“迷途羔羊”。正如专家所指出的,这片电子丛林,亟需智慧的“园丁”来修剪枝丫、驱除虫害。
网络是个虚拟的空间,但并不是法外之地。如何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清朗的网络天空?此次发布的《指引》,以23项具体建议,如一场及时雨,为家庭递上了一把守护的“金钥匙”,并助力为家庭织就一张立体防护网。如,建立家庭网络使用“公约”,如同召开“家庭网络议事厅”,明确上网时长、内容边界,让规则意识扎根;活用“未成年人模式”、支付密码管理等技术“篱笆”,将诱惑与风险物理隔离;教孩子识别网络欺诈话术、应对网络欺凌,赋予其辨识“披着羊皮的狼”的火眼金睛;同时,强调保存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电子证据,为可能的维权备好“数字盾牌”。
况且,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清晰界定: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大额网络消费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这意味着,当“熊孩子”一时冲动豪掷千金“氪金”,家长依法有权主张行为无效,追回“飞走的电子钱包”。而《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更进一步:当家长监护缺位,公权力可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e”起护苗,守护的不仅是孩子的钱包,更是其健康成长的心灵净土。当310万的天价账单与23条的细致指南同台亮相,我们更深刻领悟:清朗网络天空的营造,需法律利剑震慑不法、科技屏障过滤风险、家庭指南赋能监护——三者如鼎之三足,缺一不可。唯有家庭紧握《指引》的智慧罗盘,社会筑牢法治与技术的防护堤坝,才能让每一株青翠的“网络幼苗”,远离浊流侵蚀,在澄澈的“数字蓝天”下,自信舒展枝叶,成长为时代的栋梁之材。(刘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