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加密货币市场的蓬勃兴起,以太坊(Ethereum)作为全球第二大加密货币,其法律属性与交易纠纷的解决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中国地方法院在多起涉及以太坊的案件中作出裁定,不仅明确了以太坊等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也为加密货币相关纠纷的裁判提供了规范指引,体现了司法机关在新兴技术领域审慎而积极的治理智慧。
以太坊凭借其智能合约平台功能,已成为去中心化金融(DeFi)、非同质化代币(NFT)等应用的核心基础设施,在中国也积累了大量用户与交易场景,由于加密货币的匿名性、跨境性及价格波动性,围绕以太坊的纠纷频发,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纠纷、财产侵权纠纷、洗钱风险等,在部分案件中,当事人因以太坊交易被骗、平台跑路或合同违约诉至法院,法院需首先解决以太坊是否受法律保护、其财产属性如何界定、相关交易合同是否有效等基础问题。
在此背景下,中国地方法院(如杭州、北京、广州等地法院)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例,逐步形成了对以太坊等虚拟财产的裁判规则,这些裁定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为行业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行为预期。
中国地方法院对以太坊的裁定,核心逻辑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中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虚拟财产的受保护地位,为以太坊等加密货币的司法保护提供了直接依据。


在具体案件中,法院通常从以下维度进行裁定:
以太坊的财产属性认定:法院认为,以太坊虽然不具备法定货币的强制性,但具有财产的“价值性、可支配性与稀缺性”特征,用户通过劳动、购买等方式获得以太坊,可在加密货币交易平台或场外交易中进行流转,其价格受市场供需影响,具备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应被认定为“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起以太坊盗窃案中,法院裁定以太坊作为虚拟财产,其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盗窃行为构成侵权,需承担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交易合同的效力边界:对于以太坊交易合同的效力,法院采取“区分认定”原则,若交易双方出于真实意思自治,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则合同有效,在民间以太坊买卖、借贷纠纷中,法院通常会支持当事人的合法诉求,但若交易涉及洗钱、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政策(如通过ICO首次代币发行融资),则相关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交易双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司法保护与监管政策的协同:法院在裁定中强调,对以太坊等虚拟财产的保护并非鼓励投机炒作,而是基于财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裁定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监管政策保持一致,明确加密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交易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旨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在部分涉及境外加密货币平台的纠纷中,法院会告知当事人通过刑事报案等途径寻求救济,而非通过民事诉讼确认交易合法性。
中国地方法院对以太坊的系列裁定,具有重要的规范意义与行业影响:
一是明确法律边界,稳定市场预期,通过司法案例确认以太坊的虚拟财产属性,为投资者、交易平台、开发者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有助于减少纠纷,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平衡保护与创新,引导技术向善,裁定既保护了用户的合法财产权益,又划定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引导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数字版权等合法领域发挥价值,避免沦为违法犯罪工具。
三是完善治理体系,呼应国家战略,随着“数字中国”战略的推进,区块链技术被纳入新型基础设施范畴,司法机关通过个案裁判,填补了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则空白,为国家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了司法实践经验。
尽管地方法院的裁定为以太坊等加密货币的司法处理提供了参考,但仍有问题需进一步探索,如虚拟财产的估值标准、跨境交易管辖权、智能合约纠纷的裁判规则等,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迭代与市场的成熟,中国有望在立法与司法层面进一步完善虚拟财产保护制度,在防范风险与鼓励创新之间寻求动态平衡,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贡献“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