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价格波动,“挖矿”一度成为热门话题,而网吧作为公共场所,因其电力资源集中、设备使用便利,偶尔会出现利用网吧电脑进行比特币挖矿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本文将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及实际案例出发,对“网吧挖矿比特币”的合法性进行全面解析。
要判断“网吧挖矿比特币”是否违法,首先需明确比特币挖矿本身的合法性变化。
2009年比特币诞生后,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相对宽松,由于挖矿属于“计算能力竞争”行为,且比特币交易未被明确禁止,部分地区甚至将挖矿视为“高新技术产业”,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吸引矿场落地,这一阶段,网吧利用闲置电脑挖矿,更多被视为个人或小范围的“灰色操作”,未引发大规模法律争议。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尽管该文件未直接禁止“挖矿”,但将比特币定义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强调其“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挖矿的合法性开始受到质疑。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要求“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将“挖矿”活动全面禁止,核心逻辑包括:

此后,内蒙古、青海、四川等 previously 主要的挖矿密集地区纷纷出台清退政策,全国范围内的挖矿活动基本全面停止。
在挖矿已被全面禁止的背景下,网吧作为经营场所,若组织、允许或放任他人利用其设备进行比特币挖矿,将面临多重法律风险,具体包括:
根据《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挖矿活动,网吧若提供电脑、电力等资源支持挖矿,属于“为挖矿活动提供场所、电力等支持”的行为,违反了国家产业政策,监管部门(如发改委、工信部门)可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网吧采取责令整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挖矿是典型的“高耗能”行为,一台比特币矿机的功耗可达数千瓦,网吧若集中多台设备挖矿,电力消耗远超正常经营需求,若网吧未如实申报用电性质(如将经营用电转为挖矿用电),或通过私改电表、绕过计量装置等方式“偷电”,则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31条、第32条,面临电力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缴电费5倍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

网吧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需遵守《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若网吧经营者放任他人利用电脑挖矿,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若网吧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利用网吧电脑进行“规模化”挖矿,或通过收取“挖矿服务费”牟利,可能超出一般违法范畴,涉嫌构成《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若挖矿活动与虚拟货币交易、洗钱等行为相关联,网吧经营者若知情并提供帮助,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近年来,已有多地查处“网吧挖矿”相关案例,为行业敲响警钟:
案例1:浙江某网吧“偷电挖矿”被查处(2022年)
浙江某网吧经营者为节省成本,私自接入工业用电线路,并利用20台电脑24小时运行挖矿程序,累计盗电价值超2万元,该网吧被电力部门追缴电费及罚款10万余元,经营者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案例2:四川某网吧提供挖矿“服务”被取缔(2021年)
四川某网吧推出“会员挖矿套餐”,允许会员付费使用网吧电脑挖矿,并承诺“按收益分成”,被群众举报后,监管部门联合公安、电力部门检查发现,该网吧15台电脑均安装挖矿软件,日均耗电量是正常经营的3倍,网吧被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经营者被处以行政拘留。
对于网吧经营者而言,比特币挖矿看似“低成本、高收益”,实则暗藏巨大法律风险,为避免触犯法律,应做到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