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数字货币的兴起,比特币作为最具代表性的加密货币,其“挖矿”行为一直备受关注,尤其是在中国,比特币挖矿是否违法”的讨论从未停歇,这一问题的答案并非简单的“是”或“否”,而是随着政策调整和监管演变,经历了从“默许存在”到“全面禁止”的过程,本文将结合政策背景、法律依据及当前实践,全面解析比特币挖矿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比特币挖矿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与中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态度紧密相关,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早期探索与默许阶段(2013-2017年)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但并未禁止个人或企业持有比特币或参与挖矿,这一阶段,中国凭借低廉的电价、完善的产业链和庞大的算力规模,逐渐成为全球比特币挖矿的中心,四川、云南、内蒙古等能源丰富地区聚集了大量挖矿企业。
初步整顿与风险提示阶段(2017-2020年)
2017年,为防范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首次明确“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非法公开融资”,并要求“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虽然此文件未直接禁止挖矿,但强调了“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存在多重风险”,为后续监管收紧埋下伏笔。

全面禁止与清退阶段(2021年至今)
2021年是比特币挖矿在中国的“转折点”,5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随后,内蒙古、青海、四川等多个能源大省相继出台政策,全面清退比特币挖矿项目,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首次从部门规章层面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挖矿活动属于淘汰类产业”,并要求“立即停止以任何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当前,比特币挖矿在中国的“违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违反产业政策,属于“淘汰类产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比特币挖矿被列为“落后产能”,其高能耗、低附加值的特点与中国“双碳”目标(碳达峰、碳中和)严重冲突,地方政府在清退挖矿项目时,多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违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为由,将其纳入淘汰范围。
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扰乱金融秩序
“924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而挖矿作为比特币产业链的源头,其产出的比特币主要通过场外交易(OTC)等方式流入市场,成为洗钱、非法资金转移、逃避外汇监管等行为的工具,监管部门认为,挖矿活动本质上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了“资产端”支持,必须予以取缔。
违反能源管理与环保规定
比特币挖矿需要消耗大量电力,早期部分矿场利用“优惠电价”甚至“偷电”等方式降低成本,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还加剧了地方环保压力,内蒙古曾因挖矿导致能耗超标,被国家发改委“点名批评”,清退挖矿也被纳入地方政府节能降耗、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
自“924通知”发布以来,中国对比特币挖矿的监管已进入“全面禁止、严厉打击”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比特币挖矿在中国被全面禁止,但“区块链技术”本身仍受到鼓励,政策打击的是“以挖币为目的、消耗大量能源的挖矿行为”,而非区块链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部分企业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存证、供应链管理等领域,仍属于国家支持的范围。
随着全球加密货币监管的分化,中国对比特币挖矿的态度仍将保持“严监管”基调,但若未来出现能耗极低、符合绿色标准的挖矿技术(如基于可再生能源的挖矿),政策是否会松动,仍需结合国家能源战略和产业需求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