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其生产过程(即“挖矿”)依赖高性能计算机进行复杂的数学运算,以争夺记账权并获得新发行比特币及交易手续费作为奖励,这一过程曾被视为数字经济的新风口,吸引大量资本和参与者涌入,随着比特币价格波动与能源消耗问题凸显,全球监管态度逐渐分化,我国自2021年起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非法经营比特币挖矿”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标志着这一曾经的“暴利行业”彻底触碰法律红线。
所谓“非法经营比特币挖矿”,主要指未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从事比特币挖矿活动,或通过规避监管、逃避税费、违规用电等方式实施挖矿的行为,其乱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部分挖矿团伙为降低成本,窃取国家电网电力或利用居民合表电价“钻空子”,甚至潜入偏远地区的小水电站、废弃厂房,私搭变压器、架设高压线,造成区域性电力供应紧张,据国家发改委数据,2021年我国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约占全国总用电量的1.3%,相当于一个中等省份的全年用电量,严重违背“双碳”目标。
由于政策禁止,非法挖矿活动多转入“地下”,形成“矿场选址—设备采购—电力勾结—币币交易—洗钱套现”的完整黑色产业链,部分参与者通过境外服务器操控矿机,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将收益转移至海外,逃避外汇监管和税务稽查,助长资本外流。
比特币挖矿依赖专用芯片(ASIC矿机),其生产过程消耗大量硅、铜等矿产资源,而矿机迭代速度快,大量被淘汰的设备成为电子垃圾,难以回收处理,挖矿产生的巨大噪音和废热(尤其集中在居民区或生态保护区),对周边环境与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非法挖矿往往伴随“高收益”诱惑,吸引普通民众参与“投资挖矿”“云挖矿”等骗局,不少老年人、低收入群体因缺乏风险意识而血本无归,部分矿场主为争夺资源与地方保护势力勾结,甚至涉黑涉恶,破坏基层治理秩序。
我国严打非法比特币挖矿,并非否定技术创新,而是基于多重考量的必然选择:
虚拟货币价格剧烈波动,极易引发投机泡沫,冲击金融市场稳定,我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禁止金融机构参与相关交易,旨在切断非法资金流转渠道,防范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挖矿行业“高耗能、低附加值”的特点,与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道而驰,2021年,内蒙古、青海、四川等挖矿大省相继出台清退政策,将淘汰落后产能与打击非法挖矿结合,倒逼产业向清洁能源转型。
非法挖矿通过“偷电”“逃税”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其对电力、土地等公共资源的占用,挤占了民生发展和社会生产的正当需求,只有彻底清除这一灰色地带,才能保障公共资源合理利用。
打击非法比特币挖矿,并非否定区块链技术的价值,我国正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金融、政务、供应链等领域的合规应用,鼓励“无币区块链”技术研发,探索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对于曾涉足挖矿的企业和个人而言,应主动退出非法业务,将资源转向实体经济或符合国家战略的新兴产业(如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清洁能源等),在合规框架下实现技术创新与价值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