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普及,虚拟货币“挖矿”曾一度被视为“数字淘金热”,吸引大量个人和参与者投身其中,随着全球对虚拟货币监管的收紧,中国更是明确了对虚拟货币挖矿的严厉态度。“网上虚拟货币挖矿”究竟是否违法?这一问题需要结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及司法实践综合判断。
虚拟货币挖矿,本质是通过大量计算能力竞争加密记账权,从而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其核心问题在于,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并非法定货币,其发行、交易和挖矿活动与金融稳定、能源消耗、金融监管等密切相关。
中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态度经历了“逐步收紧到全面禁止”的过程:
中国禁止虚拟货币挖矿,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量:

《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包括挖矿、交易、兑换等)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挖矿作为虚拟货币发行和流通的基础环节,其本质是通过“创造虚拟商品”获取收益,且常与非法集资、洗钱、诈骗等犯罪行为交织,部分项目方以“挖矿收益”为噱头吸引投资者,实则构成“庞氏骗局”,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虚拟货币挖矿需要消耗大量电力资源,尤其依赖高性能计算机进行“哈希运算”,能耗极高,据剑桥大学研究数据,2021年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超过1500亿千瓦时,相当于整个意大利的用电量,中国“双碳”目标明确提出“严格控制能耗总量,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而挖矿的高能耗、低附加值特性与这一目标严重冲突,禁止挖矿是落实环保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的必然举措。
挖矿活动常涉及“未经批准的跨境资金流动”“逃避外汇监管”等问题,部分参与者通过“翻墙”访问境外矿池,将收益转移至境外,可能违反《外汇管理条例》;挖矿软件可能携带病毒、木马,威胁用户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参与者面临“投资归零”风险,易引发社会纠纷。

自中国全面禁止虚拟货币挖矿以来,多地司法机关已对相关违法行为作出判决,主要涉及以下法律责任:
监管部门(如发改委、能源局、央行等)对发现的挖矿活动,可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设备、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措施,2022年,四川省某地警方关停一个“隐匿于民房的比特币挖矿场,扣押数百台矿机,并对负责人处以罚款。
若挖矿活动规模较大、或涉及其他犯罪行为,可能触犯《刑法》。

若个人或企业与矿场主签订“挖矿托管协议”“收益分成协议”等,因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153条),此类合同通常被认定为“无效”,参与者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利用计算机进行运算”的活动都属于“违法挖矿”,法律禁止的是“以获取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为目的”的挖矿活动,以下情况不在此列:
“网上虚拟货币挖矿”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属于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无论是个人“ solo挖矿”,还是组织“矿场”“矿池”,均违反《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规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的风险。
随着全球对虚拟货币监管的持续深化,以及中国“无币区块链”战略的推进,虚拟货币挖矿已无合法生存空间,对于参与者而言,应清醒认识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切勿因短期利益触碰法律底线;对于企业而言,应聚焦区块链技术的合法应用(如供应链金融、数字版权、溯源技术等),远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实现合规经营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