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欧碳交易体系,全球气候治理的双刃剑与协同之路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背景下,碳交易机制作为市场化减排的核心工具,已成为各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欧盟碳交易体系(EU ETS)与北美区域性碳交易体系(如美国加州碳市场、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GGI)分别代表了全球碳市场的“先行者”与“探索者”,两者在制度设计、实施效果与全球影响上既有共性差异,也深刻塑造着全球气候治理格局,美欧碳交易体系在推动减排的同时,也面临着公平性质疑、产业竞争力流失、全球协同不足等挑战,其发展轨迹对全球碳市场的未来走向具有关键启示。

美欧碳交易体系的发展历程与核心机制

欧盟碳交易体系(EU ETS):全球碳市场的“标杆”

EU ETS成立于2005年,是全球首个跨国碳交易体系,覆盖欧盟27国及冰岛、列支敦士登等欧洲经济区国家,涉及电力、工业、航空等近40%的温室气体排放,其核心机制包括“总量控制与交易”(Cap-and-Trade):

  • 总量设定:以“线性减排因子”逐年降低排放总量,2030年目标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62%,2035年实现碳中性;
  • 配额分配:从免费分配逐步转向拍卖(目前电力行业已实现100%拍卖,工业领域逐步过渡),并设立“市场稳定储备机制”(MSR)调节配额供需;
  • 碳泄漏防护:对高耗能行业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即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防止碳泄漏保护本土产业。

经过近20年发展,EU ETS已成为全球流动性最强、覆盖范围最广的碳市场,2022年碳价突破80欧元/吨,有效推动欧盟可再生能源投资与工业低碳转型。

美国碳交易体系:联邦缺位下的“区域探索”

由于联邦层面气候政策长期停滞,美国碳交易体系以区域性为主,最具代表性的是:

  • 加州碳市场(California Cap-and-Trade Program):2013年启动,覆盖加州85%的温室气体排放,与加拿大魁北克省联动,通过拍卖配额筹集资金用于气候项目,2022年碳价约30美元/吨;
  • 区域温室气体倡议(RGGI):美国东北部10州参与的电力行业碳市场,采用“总量控制-逐年递减”模式,收入主要用于能效提升,2021-2023年碳价稳定在13-18美元/吨。

2023年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通过后,虽未建立全国碳市场,但通过清洁能源税收抵免等间接推动碳减排,为未来碳市场建设创造条件。

美欧碳交易体系的成效与争议

减排成效显著,但转型成本分化

  • 欧盟:EU ETS帮助欧盟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35%,同时经济增长46%,实现“脱钩”发展;但碳价上涨也推高能源成本,2022年能源危机中部分工业企业面临“碳成本 能源价格”双重压力。
  • 美国:加州碳市场推动该州可再生能源占比提升至30%,RGGI参与州电力行业碳排放下降超50%;但联邦缺位导致减排进展不均,化石能源州与进步州政策对立明显。

公平性质疑:全球与国内的双重挑战

  • 全球公平:欧盟CBAM被发展中国家视为“绿色壁垒”,认为其忽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能增加发展中国家出口成本;美国加州碳市场虽未直接实施碳关税,但其对高碳产业的保护政策被批评为“气候民族主义”。
  • 国内公平:碳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能源消费影响更大,欧盟通过“碳红利”返还机制缓解矛盾,而美国区域碳市场缺乏全国性补偿机制,加剧社会不平等。

产业竞争力与碳泄漏风险

高碳行业因碳成本面临外迁压力,欧盟通过“免费配额 创新基金”平衡减排与竞争力,但CBAM的推出仍引发贸易伙伴反弹;美国加州因严格的气候政策导致部分制造业外移,RGGI则因覆盖范围有限(仅电力行业)缓解了这一问题。

美欧碳交易体系的协同与全球影响

欧美联动:气候外交与规则竞争

  • 规则协同:欧美在“碳边境调节”“碳市场互认”等领域展开对话,2023年G7峰会提出“全球碳定价倡议”,试图将碳交易规则纳入国际气候治理框架。
  • 规则竞争:欧盟CBAM与美国IRA的“本土偏好条款”(如清洁制造要求)隐含规则主导权之争,双方通过绿色产业补贴、技术标准制定争夺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

对全球碳市场的示范与溢出效应

  • 正向示范:EU ETS的总量设定、MSR机制等被多国借鉴,中国全国碳市场(ETS)以EU ETS为蓝本,覆盖排放量全球最大;加州碳市场的“区域联动”模式为加拿大、墨西哥等邻国提供参考。
  • 负面溢出:欧美碳价差异导致“碳套利”风险,高碳产业可能从欧盟转向碳政策宽松地区,反而增加全球排放;发展中国家因缺乏资金与技术,难以建立完善的碳市场,加剧“碳鸿沟”。

协同减排与全球碳市场的构建

美欧碳交易体系的未来发展,需在“气候雄心”与“公平正义”间寻求平衡:

  • 国内层面:欧美需完善碳收益分配机制,加大对低收入群体与转型产业的补偿,推动“公正转型”;同时加强技术创新,降低清洁能源成本,减少对碳价的依赖。
  • 国际层面:应通过“气候资金 技术转移”支持发展中国家碳市场建设,避免“碳壁垒”演变为新型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全球碳市场互认与链接,形成“统一规则、差异化执行”的全球碳定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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